学生实验实践教学期间安全须知知晓承诺书
发布人:姚丽君  发布时间:2019-04-04   浏览次数:202

  

学生实验实践教学期间安全须知知晓承诺书

  

为保证实验实践教学安全有序的进行,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,消除安全隐患,根据《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办法》(津工大【201699号)、《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》(津工大【2016110号),以及天津市教委和学校发布的有关实验室安全文件精神,我们承诺做到以下安全注意事项:

一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,加强安全知识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,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。

二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如《实验安全卫生管理制度》、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》、《学生实验守则》等。实验期间,实验人员不得无故离岗。

三、在了解实验仪器设备性能之后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。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,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,及时处理。凡违反实验操作规程,或擅自动用非本实验仪器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者,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出检查,并酌情赔偿损失。

四、实验过程中注意用电、用火安全。发生事故时,应采取紧急措施(如切断电源、灭火等),保护现场,立即上报。在焊接实验中要谨防烫伤,实验结束或实验人员离岗前,及时将烙铁断电,等完全冷却后将烙铁收拾到烙铁盒,并上交给实验老师统一保管。

五、规范着装。参与实验者需着装整齐,为避免实验过程中意外发生,禁止穿拖鞋进入实验室,女生避免穿裙子、披散长发参加实验。

六、维持实验室干净、整洁。实验完毕后,整理实验现场。不在实验室吸烟、用餐、吃零食等。

七、使用实验室提前预约和登记。不带实验无关人员入室。

承诺人:班级学生集体签名